给儿子请来心理老师引发争议 咨询师服务次数太少被判返还1.75万
来源:库尔勒男科医院 时间:2012-12-13 21:14 点击免费咨询专家 点击: 次
丁先生和心理咨询师薛先生签下一纸服务合同,请他为儿子进行心理服务,每年付费3万元。然而,双方却因服务次数发生争议。近日,杨浦区法院一审判令薛先生返还1.75万元。
去年8月,丁先生通过报纸广告联系到二级心理咨询师薛先生,并邀请他作为家庭常年心理顾问,给他的儿子进行心理咨询、辅导和支持,委托期1年。双方签订协议约定,顾问形式为松散和不固定方式,主要通过面谈和电话形式,每月可以有两次不固定地点和时间的约见面谈,每次时间不超过3小时。丁先生支付了一年的顾问费3万元。今年8月,一年期满,双方却为费用谈不拢而起诉至法院。丁先生称,一年中薛先生总共向其子提供了10次面谈服务,要求解除协议,薛先生退还部分费用。
法院认为,根据协议约定,薛先生应每月为丁先生及其家庭成员提供两次咨询。薛先生一年应提供24次咨询服务,而实际只提供了10次,故丁先生要求薛先生返还顾问费的诉请可予以支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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